她点燃了宾馆,然后跳了进去|我认识一个叫李蔷的姑娘
在十二月的每日书里,Whiskey写了这样的几个故事。
她说:“认识了很多人,他们大多给我留下了一句话的印象。我想写写他们的故事,但我不知道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手机号码。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我现编现凑的,灵感来源于个人、朋友、网络、歌曲。我不认识他们任何一个人。”
我认识一个叫李蔷的姑娘
文|Whiskey
李蔷后来发奋图强,去做了一个小姐,再后来听说她死了。
你有没有去过长城宾馆?
它有一家在吴航路,有一家在寺右新马路,有一家在昌平南口镇西侧,有一家已经不在了。
李蔷这个人,我是从歌里听来的。我听到她的故事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整一间宾馆陪葬,新闻说她点燃了宾馆,然后跳了进去。那晚没在值班的大堂经理说,这正好是她认得李蔷的第六个月。她第二次见到李蔷的时候正赶着下班,晚上两点半三岁的儿子突然高烧。值夜班的经理那晚收拾好东西,抬头就撞见李蔷往里面走。她对这张脸有印象,这个点看见的自己走进宾馆的女性,没有办理入住,在长城宾馆做了五年的她知道了,李蔷是一个新来的小姐。
也许是因为年轻的原因,客人总喜欢点她,她常来。李蔷不太爱说话,通常会在天要亮之前离开,前避开警察查房的高峰时间,后避开客人退房的高峰时间。即使有时候她和别的男人一起走出来,也只是挽着男人的手臂,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走过前台。
后来的很多事情是从嫖客们嘴里听来的,我时常找他们吃饭。
李蔷以前不会抽烟,但是男人们喜欢塞她烟。
“她嫌烟臭,我就跟她说,你吸一根马上就闻不到臭味了,哈哈!”
坐在我对面的人是开玻璃场的,他很胖,牙很黄,但是我们吃驴肉火烧的小馆子有“禁止在店内吸烟”的牌子。
大堂经理和说我有时候李蔷在一个人走出去之后会蹲在宾馆门口抽一根烟。她隔着玻璃门看对方的背影,烟就飘到将亮未亮的天里自己散掉。
“我想和她交好,所以我一般不会让她一个人离开酒店。她想走的时候我就给她付一些钱让她留下来陪我聊天。”
他是每一个小姐故事里会有的那个“好嫖客”。
这是一个不大的二线城市,我面前坐的是一个今年毕业的男大学生。他有点拘谨地坐在西餐厅里。西餐厅是他们学校一个新开的食堂,卡座制,要拿菜单点餐,我们身边坐满了约会的小情侣。他和我说不好意思啊,招待不周,月末了,手上没有很多钱。我说没关系,然后和他一起分掉了这一餐的钱。他说他最开始找李蔷是因为自己和女朋友异地,“是前女友了”,他中途补充到,总之他听说长城宾馆附近有几个小姐很便宜,就打听到了李蔷。他告诉我李蔷是被她男人甩了,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亲人,跟她那个男人在一起时,她和家里闹翻了,也没脸回去,索性就待下来做了一份“别人介绍”的工作。那个甩她的男人被她捉奸在床,李蔷把被子掀开丢到地上的时候还被那个男人用烟头烫了手。
给我看李蔷照片的是李蔷的老板娘。
照片上的女孩很漂亮,漂得黄黄的头发,薄薄的嘴唇,眼睛里有一点光。我从照片上的半截胳膊里找不到烟头的影踪。
就像是死后的日子一样。离生命很远,离巨大的东西很近。
Jessica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上过太空的人。
那年圣诞假期我留在美国,没有回去。去了一个同学的家庭聚会,最后来了很多很多很多人,远远超出了我对一个“家庭聚会”的期待。
我感到有些拥挤,于是我从她家后门出来,靠在栅栏上喝不合法的酒。Jessica在窗边给自己倒酒的时候看到我,走出来和我聊天。
Jessica是我同学的表姐,我和她聊起星际迷航,她说自己以前在空间站工作过。
我问她是“上面那个空间站“吗?
她说是的。
我想起这个朋友的个人网站上一些关于宇宙的创作。
后来我们站累了,也不想回到房间里去,便转移到草坪上坐着。
我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小盒火柴,是那天下午在圣诞集市里买的,于是我们一起划火柴玩儿。
那是我去美国的第一年,口语和词汇都不太好,人也非常胆怯。在接下来的聊天里我只能简单地催促Jessica再多给我讲一些那段经历,有很多专业词汇我没有弄懂,有时候Jessica会体贴地问我知不知道一个东西,我会说不知道,她就给我解释。为了不打断故事的连续性,当她不停下来问我的时候我不会主动提问。除了我问她risotto是什么,因为我对宇航员在上面的菜单很感兴趣。
在和我讲完他们的训练日程表后,Jessica终于讲到她飞上太空的那一瞬间。
“你知道,我看到那些星体的时候,就像是来到了我死后的日子。我离地球上的生命很远,离巨大的东西很近。”
Jessica说完,把手上的火柴吹灭。她说死后的日子时用的是“afterlife”,我觉得这个词拥有一种纯粹的美感。如果把这个句子烧了,剩下的灰烬只会是这个词。
“有很多同事告诉我这和我美好的想象不一样,上去后你每天都会很忙很累。但事实不是这样的,那些我从窗口看到的东西都很神圣。”
现在回忆起来,我只记得她瞳孔里的火光。
我们买了两杯奶昔,他的是草莓味的,我的是花生味的。
Aaron请我喝酒。
他问我,“需要一点酒精吗?”
我在不熟悉的人家里总是容易感到局促,我点点头。我听到“呲”的一声,他给我开了一瓶啤酒。
我知道Aaron是因为他是城市里有名的坏蛋。警方在报纸上通报过他的照片,希望市民帮忙提供线索。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罪。据他自己说,“是累计了很多小偷小摸。”
有意思的是他的侄子是个城市英雄,因为见义勇为还被授予了城市勋章。我是通过他侄子的事迹才一步一步挖到他身上的,他倒是非常友好,很快接受了我见面的邀请。
Aaron的家住在布鲁克林一幢有防火梯的老房子上,等我拜访结束离开他家时,会从地面上看到他的窗户里透出紫色的光。
Aaron的哥哥是个警察,他跟我说他哥哥还在念警校的时候,自己从楼下便利店顺东西的技术就已经炉火纯青了,他笑了笑说有时候他哥吃的还是他从便利店里顺回来的罐头。他的哥哥从警校毕业的那一天,Aaron手上有个酬金可观的活儿,于是他没有出席自己哥哥的毕业典礼。他结束那个活的时候,毕业典礼已经结束了。他在回程的路上给哥哥打了一个电话,让哥哥在原地等他。一个小时以后,他如约到达。
他告诉我那天见面后他和哥哥一人买了一杯奶昔,他哥哥要了草莓味,他自己要了花生味。没有毕业典礼。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以记住这些没有用的细节。
Aaron在回忆中间忽然顿了顿,然后说,他哥哥转正以后没一年就开始查他所在的团伙,为了自保,那以后自己就和哥哥断了联系。接下来两年,谁也没有见谁。
唯一一次打电话是Aaron的侄子去朋友家过夜,Aaron的哥哥找不到自己儿子,才拨通了Aaron的电话问儿子在不在他家。
我看见这些错综复杂的家庭的枝叶,盘在一个体型高大而挺拔的男性身上,他变成了墨绿色。
就像是一种韵律。
我和埃琳娜是在大楼凌晨三点的电梯里相遇的。
那天我下楼买药,她显然喝醉了。我走进与马路相连的A层的时候,她穿着一条很短的亮晶晶的裙子,头上戴着红绿色的鹿角头箍,靠在A层粗糙的红砖墙上看着电梯的显示屏。
隔离期间城市里唯二的两个人,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相遇了。
我走进去,摁下24,她摁下9,然后她又摁下了好几个楼层。我捧着药双手插在兜里,有些惊奇地看着她。
她冲我一笑:“希望你不赶时间——你看!”
她的手指陆续指过亮着的楼层。刚好是一个又一个折,我试图还原她的图案:
你大约也已经看出来了。
我点点头,说,oh, a pattern!
她说,确实是!然后咯咯地笑了一阵。
“我喜欢这样摁数字,电梯直直地走,但是到达的数字却左右摇摆。像是一条在曲线里笔直向上的直线,就像是一种韵律,你知道吗。”
然后把脑袋靠在白光灯下的电梯里,灯光打在她长长的睫毛上。
我被她漂亮的想象惊奇到了,同她自我介绍。我到现在仍然记得埃琳娜这三个音节,从她蓝色的口罩下闷闷地发出来。
如果他穿鞋,一定是他很看得起的活动。
小黑是一个画家。
他专攻油画,在他两个人住的10平米的房子里愣是腾出了一块铺满报纸的地方当他的画室,过期报纸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油画颜料,松节油和毛躁的画笔。小黑喜欢画抽象画,具象的东西一概不碰。于是他的画卖不出去,他也就变得越来越贫穷,最后他没有鞋穿。
小黑赚钱只有卖画这一条赚钱门道,他不打零工,因为他没时间打零工,一天到晚埋头苦画。他最近的一笔交易是2000块人民币,是他家楼下一个餐馆的老板买下来的,说资助独立艺术家。
小黑运气很好。
他从广州美院毕业以后就在美院对面的南亭村里租了全村最小最便宜的房子住下来,整个村子托广美的艺术气息熏陶,住了一大窝号称热爱艺术的人。这才有了小黑的画被买走的事实。
但是小黑依然不穿鞋。
他有2000块钱了,他不穿鞋。
我是在他家楼下的那家买了他画的餐馆里认识他的。我刚到南亭村住下来的时候去餐馆里讨饭票,天天跟着餐馆老板吃他们工作餐,便宜。后来跟老板逐渐熟起来,终于张口问了餐馆里那张画是谁的,老板说,噢,一个赤脚大仙。下回他来店里我叫你。
我说好。
一周以后,我见到了小黑和他光着的发黑的脚。
我有些紧张地与他攀谈,他大部分时候在说我听不懂的疯话,我觉得他很平易近人。
他试着给我解释完那张挂在餐馆里的画后,就离开了餐馆。我转过头去跟餐馆老板说,他平常也不穿鞋吗?
老板用广普说,气脚大仙嘛!我同你港过啦。
我哦哦点头。
老板又说,他也不是不穿鞋,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他穿鞋了,那一定系他很看得起的活动咯。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离开南亭村后,在一个玩涂鸦的朋友的朋友圈里看见了她和小黑的合照。那是她个人展览的开幕仪式,小黑脚上蹬着一双薄薄的人字拖。
END
(全文3617)
作者介绍
作者:Whiskey
坐标:纽约
职业:动画人,鼓手
自我介绍: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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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二维酱、灿七
排版编辑:灿七
封面:Photo by Steve Johnso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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